新闻稿
法庭发现厄瓜多尔违反了其根据国际法的义务以及与美国的双边投资条约
加利福尼亚州圣拉蒙,2013年2月8日 - 国际仲裁法庭发布了奖昨天发现,厄瓜多尔共和国违反了该法庭先前的临时裁决,并没有防止在对雪佛龙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CVX)的190亿美元执行企图执行190亿美元的判决,并在美国和厄瓜多尔之间授权了一项条约。先前的裁决,法庭宣布,如果雪佛龙的仲裁最终占上风,“判决(判决)造成的任何损失都可能是(共和国)根据国际法对(雪佛龙)负责的损失。”
根据美国交易双边投资条约(THE BIT)的授权,并由海牙常设仲裁法院管理,裁定裁定违反了法庭的先前裁决,以违反厄瓜多尔。它命令共和国解释为什么不应命令它赔偿雪佛龙,以造成原告企图执行厄瓜多尔Lago Agrio的环境审判造成的判决。
大约一年前,法庭发布了第二个临时奖命令厄瓜多尔共和国及其所有分支机构,包括司法机构 - 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以防止在厄瓜多尔内部和外部对Lago Agrio判决进行执行和承认。该奖项扩大了先前的奖项要求厄瓜多尔“采取所有措施处以暂停或导致在厄瓜多尔内部和没有任何判决的情况下暂停执法或承认”。
雪佛龙副总裁兼总法律顾问休伊特·帕特(Hewitt Pate)表示:“法庭的裁决证实,面对国际法的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对雪佛龙的执法行动。”“然而,厄瓜多尔一直与美国审判律师保持一致,他们使用腐败的法院来推进前所未有的欺诈。共和国扭转局面,宣布非法判决的判决并不太晚,并应对其公民面临的真正挑战。“
尽管法庭颁奖典礼,但厄瓜多尔共和国促进了原告在阿根廷,巴西和加拿大执法的追求。这些行动是厄瓜多尔未能履行其国际法和条约义务的结果。
雪佛龙的仲裁要求源自厄瓜多尔政府对厄瓜多尔对公司的持续环境诉讼的干预及其法院在一项审判中未能管理正义的审判欺诈罪。此外,雪佛龙(Chevron)坚持认为,厄瓜多尔政府未能维持事先的和解和释放协议,即厄瓜多尔政府与德士卡石油公司(现为雪佛龙子公司)一起进入德克萨斯州石油公司和石油群体之间的财团。
法庭在其裁决中裁定,“与厄瓜多尔法律的临时措施的命令和裁决均不分歧,也无法通过其任何分支机构或器官来履行其根据国际法下的义务来理由(共和国)的失败(共和国)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规则和法庭的命令和裁决施加,特别是临时措施的第一和第二临时奖项。”
2011年8月,在此召集的另一个国际仲裁法庭授予雪佛龙(Chevron)和德克萨克石油(Dexaco Petroleum)为9600万美元,以及利息,对厄瓜多尔共和国的索赔与过去的石油业务有关。法庭认为,厄瓜多尔法院通过十年的延误违反了对德克萨斯州石油与厄瓜多尔政府某些商业纠纷的裁决的延误。荷兰的法院维持了该奖项,厄瓜多尔已提出第二次上诉。
雪佛龙公司是全球领先的综合能源公司之一,与全球开展业务的子公司。该公司几乎参与了能源行业的各个方面。雪佛龙探索,生产和运输原油和天然气;精炼,市场和分发运输燃料和润滑剂;制造和销售石化产品;产生力量并产生地热能;提供能源效率解决方案;并发展未来的能源,包括生物燃料。雪佛龙公司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拉蒙。有关雪佛龙的更多信息,请访问m.hnqygl.com。
发布:2013年2月